重磅 | 金融消保监管评价新标准:营销管理、纠纷化解权重不低50%
搜狐财经·2025-09-15 09:57
近年来,我国加速构建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的"大消保"格局,在此背景下,监管也在不断完善相 关的监管制度框架,如出台《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 法》等。 金融监管总局、央行、证监会将于2025年9月15日至21日联合开展金融教育宣传周活动。时值金融教育 宣传周到来之际,金融消保监管评价新标准正式出炉。 为了更好地对金融机构消保工作作出客观的综合性评价,9月12日,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金融机构 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从总则、评价要素与评价方法、评价程 序、评价结果运用、组织保障等方面对消保监管评价工作作出规范。 例如,调整评价范围,将金融租赁公司、养老险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优化评价要素,将评价要素调整 为"体制机制""适当性管理""营销行为管理""纠纷化解""金融教育""消费者服务""个人信息保护"7项要 素;强化上下协同,加大对基层金融机构消保工作质效的考察,提高一级分支机构评价得分权重等。 01 评价主体范围扩大 从《评价办法》看,监管再一次强调了消保监管评价对象的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由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