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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干掉1亿司机?自媒体“炮轰”科技公司,法院判了
南方都市报·2025-09-15 20:40

案件核心 -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一起因评论自动驾驶技术对就业影响而引发的名誉权侵权纠纷 [1] - 某营销公司因发布评论文章被某科技公司起诉侵害名誉权 索赔5万元并要求道歉 [2] - 法院终审判决营销公司行为构成侵权 需公开道歉并赔偿科技公司5000元 [6] 争议文章内容 - 文章标题为“XX科技赴美IPO 募资5亿美元 干掉1亿底层司机” 发布于2024年8月6日 [2] - 文章声称某科技公司自动驾驶业务将“干掉1亿底层弱势群体”并“端掉200万弱势群体的饭碗” [2] - 文章引用“自动驾驶行业从业者A”和“金融从业者M”的观点 指责公司“缺少良心和道德” [2] - 相关内容通过微信公众号 微博 知乎等十余个网络平台同步发布 [2] 被告方辩词 - 营销公司辩称保证底层人群就业是企业社会责任 科技公司应履行该义务 [3] - 认为文章仅从低收入群体视角表达对自动驾驶技术取代司机 环卫工人等岗位的担忧 [3] - 但营销公司未能提供其引用的两位从业者的相关采访记录作为证据 [3] 法院判决依据 - 法院认定评论无人驾驶技术对就业的潜在影响属公共议题 属言论自由范畴不构成侵权 [4] - 但文章措辞如“干掉1亿司机”“端掉200万饭碗”缺乏事实依据 属于主观臆测 [4] - 文章未提交行业报告或权威数据支持其结论性判断 目的是激发公众恐慌而非理性讨论 [4] - 使用“缺少良心和道德”等贬损性意见构成恶意评价 已超出合理评论边界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