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外汇局最新发布!
金融时报·2025-09-15 22:33
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 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可直接开立账户并汇入资金 [2] - 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将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被投资方无需办理接收登记 [1][3] - 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在境内进行再投资 [3] - 将便利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的“科汇通”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 [1][3] 跨境融资便利化 - 将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 [1][4] - 将部分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2000万美元 [1][4] - 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签约登记管理,不再要求提供上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4]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 - 缩减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取消不得用于购买非自用住宅性质房产的限制 [2][5][6] - 优化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允许银行自行决定事后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率 [2][5] - 允许境外个人在满足购房资格条件下,凭购房合同先行办理结汇支付,后续补交备案文件 [5][7][8] 政策背景与目标 - 政策旨在扩大高水平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助力吸引和利用外资 [1] - 取消资本金不得用于非自用房地产的限制,是为适应国内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助力市场稳健发展 [6] - 境外个人购房结汇支付便利化政策旨在满足合理购房需求,推动区域融合和人才流动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