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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经济日报·2025-09-16 06:24

债权转让交易 - 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将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全部权利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河北省分公司 [1] - 债权转让基于双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并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1] - 中国信达作为债权受让方宣布逾期未到期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立即履行合同义务 [1] 债务明细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四笔贷款本金余额合计125,234,033.48元 [2] - 任丘市天昊燃气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5,017,012.87元,由8个自然人和1家企业提供担保 [2] - 邢台世贸天街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114,333,442.72元,系最大单笔债务,涉及13个自然人和1家企业担保 [2] - 河北元坤贸易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7,600,926.72元,采用银承汇票融资方式 [2] - 邯郸市宝驰雅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贷款本金余额3,131,651.17元,由5个自然人和2家企业提供担保 [2] 合同条款 - 利息计算依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执行 [2] - 债务编号体系显示建设银行采用HE系列编号规则管理对公贷款 [2] - 担保方式包含抵押、保证和质押等多种形式,其中邢台世贸天街项目涉及最高额担保安排 [2] 行业操作惯例 - 金融机构通过公告方式履行债权转让通知义务符合行业惯例 [1] - 对更名、改制、歇业等主体要求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体现风险管控标准流程 [2] - 银承汇票融资业务配套担保安排显示贸易融资风险控制标准做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