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概述 - 中国证监会于9月12日修订发布《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该规定自2025年9月12日起施行 [1] - 此次修订是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制度自2009年试行以来的第四次修订,旨在适应市场形势和行业状况的发展变化 [2] - 修订遵循坚持目标导向、协调统一、简化指标流程三项基本原则 [2] 修订核心内容 - 完善扣分机制,明确以生效监管措施为依据实施扣分,消除重复扣分情形,合理设置扣分梯度 [3] - 优化加分体系,将市场竞争力指标调整为三大类9项指标,全面评价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整体盈利水平和资本实力 [3] - 删除部分指标,包括“成本管理能力”、“净资产收益率”等,以适应行业发展现状 [3] - 调整专项评价,整合优化为服务国家战略、党建与文化建设、信息技术建设3项 [3] - 调整特殊激励,对配合风险处置、持续合规无扣分、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予以加分 [3] 市场竞争力评价体系变化 - 市场竞争力加分体系被重塑,除净利润指标不变外,将原业务收入指标拆分为经纪业务净收入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净收入指标 [5] - 增加期货做市、衍生品交易业务等指标,首次将这两项业务纳入市场竞争力加分项 [5][6] - 对资产管理业务的评价指标由期货资产管理产品日均衍生品权益调整为日均持仓保证金,将年末剩余净资本指标调整为月均净资本指标 [5] - 新体系更全面地衡量公司综合实力,资本雄厚、业务线条齐全、盈利能力强的公司更容易获得高分 [5] 服务实体经济导向 - 增加“产业客户日均持仓”指标,调整“机构客户日均持仓”指标,以评价公司服务产业客户和机构客户的情况 [7] - 精准区分商品期货市场服务于产业链企业的风险管理需求,以及金融期货市场服务于机构投资者的资产配置需求 [7] - 将“保险+期货”由服务实体经济评价移至专项评价,作为服务国家战略专项评价的一部分 [7] 监管思路与行业影响 - 制度名称由“分类监管”调整为“分类评价”,体现监管思路从强调监管约束转向更加注重科学评价和正向引导 [4] - 修订标志着分类监管向更精细化、更侧重风险管理与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更强调过程评价的方向转变 [4] - 新规旨在引导行业从低费率竞争向专业能力竞争转变,鼓励公司发展高利润、高技术壁垒业务,推动行业形成多层次、专业化、特色化的发展格局 [1][6]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新规发布实施
金融时报·2025-09-16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