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股东减持披露违规收警示函 1实控人持77%份额
监管处罚 - 股东汇智投资因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但未及时披露 于2025年8月8日才披露相关情况 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 [1] - 江苏证监局对汇智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股东行为说明 - 汇智投资未及时公告系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则条款理解不到位所致 非主观故意隐瞒或规避披露 [2] - 减持过程中股东已及时披露预披露公告及减持计划完成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公开渠道了解股份变动信息 [2] 股权结构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志翰 FENG CHENHUI(冯晨晖) TANG ZHUANG(唐壮) [2] - 许志翰是汇智投资唯一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持有汇智投资76.83%的份额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