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首次披露水资源税改革成效,不增加居民基本用水负担
第一财经·2025-09-16 19:10

水资源税改革成效 - 水资源税改革取得“两增一降”的积极成效,即执法刚性明显增强,水资源税收入明显增长,重点调控领域取用水量逐步下降 [2] - 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04亿元,新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较2024年季均水资源费收入增长约16.4% [3] - 改革采取水资源税与自来水价格实行价税分离,确保地方不得因改革增加居民基本生活用水负担 [4] 纳税人户数与执法刚性 - 河北省水资源税纳税人户数由试点初期的1.33万户增长至1.87万户,第二批试点的9个省份由4.4万户增长至9.1万户 [3] - 全面实施后新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达8.7万户,较改革前水资源费缴纳户数增加1.3万户 [3] - 对取用地下水、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从高确定税额,带动税收增长 [3] 取用水量调控效果 - 前期试点的10个省份企业超计划取用水量由2018年的6.5亿吨下降至2023年的3.7亿吨,降幅达43.1% [4] - 前期试点地区高尔夫球场、洗车等特种取用水量由2018年的602万吨下降至2023年的513万吨,降幅达14.8% [4] - 新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2025年第一季度地下水取用水量、特种取用水量分别较2024年季均下降15.4%和41.5% [4] 地区税额标准 - 不同省份地表水与地下水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存在差异,例如北京地表水税额为1.6元/立方米,地下水为4元/立方米,湖南地表水税额为0.1元/立方米,地下水为0.2元/立方米 [5] 未来工作方向 - 下一步将持续跟踪改革试点情况,完善政策执行口径,并深化部门协作提高管理效能 [5] - 待条件成熟后,国务院将提出资源税法修改建议,通过税法规范水资源税基本制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