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融监管局核准张一帆兴业银行海口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人事任命 - 张一帆获核准担任兴业银行海口分行副行长职务 [1] - 任职资格核准依据为兴业银行2025年9月10日提交的兴银〔2025〕818号请示文件 [1] 履职要求 - 要求核准人员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 [1] - 规定期限内未到任将导致批复失效并由海南金融监管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1] - 银行需督促核准人员持续学习经济金融法律法规并强化风险合规意识 [1] - 核准人员需熟悉岗位职责并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1] 监管合规 - 核准人员须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相关监管规定 [1] - 到任后需按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到任情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