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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投融资迎“便利化礼包”,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先结后补”
搜狐财经·2025-09-17 17:08

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方案核心 -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新规,旨在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度,围绕外商直接投资、跨境融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等多个维度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 [2] 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 - 取消外商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境外投资者在设立FDI企业前可直接开立账户并汇入资金 [3] - 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资金可直接划转 [3] - 允许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利润境内再投资,明确FDI企业及境外投资者的外汇形式利润可在境内进行再投资 [6] - 明确境内非企业科研机构接收境外资金可参照FDI企业办理登记和汇兑手续,将“科汇通”试点推广至全国 [6] 跨境融资外汇管理改革 - 在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提升至等值1000万美元 [7] - 通过“创新积分制”遴选的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可提高至等值2000万美元 [7] - 简化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登记管理要求,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 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 - 便利境外个人境内购房结汇支付,允许在取得购房备案证明文件前,凭购房合同或协议先行办理结汇支付,后续补交证明文件 [9] - 此项“先结后补”便利措施由粤港澳大湾区试点推广至全国,旨在满足境外个人在境内工作、生活的合理购房需求 [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