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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股民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亿利洁能(600277)索赔条件更新
新浪财经·2025-09-17 17:10

扬子新材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 - 公司因虚假陈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1.37亿元 约占当期营业收入11%[3] - 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1][2] 亿利洁能财务造假及信息披露违规 - 2016-2022年期间连续虚增利润 2022年虚增利润-1.28亿元 占当期利润总额-12.77%[3] - 2016-2021年虚增资产总额最高达30.26亿元 占当期总资产8.49%[3] - 2017-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最高达35.46亿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22.62%[3] 投资者索赔时效范围 - 扬子新材索赔时效为2019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3] - 亿利洁能索赔时效为2017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并持有股票的投资者[5] - 两家公司投资者索赔案均已进入诉讼程序并有胜诉先例[1][3] 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违规 - 亿利洁能2017-2022年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4] - 2016-2023年通过银行协议及无商业实质付款等方式向控股股东提供资金[4] - 扬子新材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重大遗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