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观点 - 助贷新规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推动银行密集披露助贷合作机构白名单 大型互联网平台、头部民营银行、持牌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机构成为银行合作首选 新规要求银行实行名单制管理并自主风控 中小银行需加速互联网贷款自营能力建设 [1][2][4] 银行助贷白名单披露情况 - 徽商银行公布29家互联网贷款业务合作机构 包括蚂蚁智信、微众银行等 合作类型涵盖营销获客、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分担和逾期清收 合作产品包含花呗、借呗、京东白条 [2] - 东亚银行(中国)披露9家助贷机构 包括网商银行、支付宝等 并表示将不定期更新名单 [2] - 上海银行、富邦华一银行、江南农商行等机构早前已公开合作机构名单 蚂蚁系、京东系和腾讯系机构多次入选 [3] 助贷新规监管要求 - 商业银行需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 通过官方网站、移动应用等渠道披露名单 不得与名单外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 [4] - 新规强调银行须将助贷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加强总行在合作机构选择、合作模式、贷后管理等环节的管理责任 [4] - 严禁合作机构干预银行核心风控决策 严禁不透明收费 要求将增信服务费计入借款人综合融资成本 [4] 银行业务表现与转型 - 青岛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余额184.58亿元 其中个人互联网贷款余额119.11亿元 该行正积极开展互联网贷款经营策略转型 [5] - 上海银行平台类互联网消费贷款投放今年上半年同比增长2.93% [5] - 中小银行需及时响应新规 规划互联网贷款自营发展路线 新规对持牌机构自营竞争能力、同业合作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5] 合规建设建议 - 银行应由总行牵头明确互联网助贷业务主责部门 完善从准入、授信、放款、贷后到催收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5] - 银行必须独立完成授信审批、风险评价、合同签订等核心流程 建立严格的合作机构准入、评估和退出机制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