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丰富破产制度工具箱 优化司法流程解退出难题
证券时报·2025-09-19 01:58
施行18年后,企业破产法迎来首次"大修"。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9月8日首次提 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于近日全文公开,征求意见。破产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 制度,草案在现行企业破产法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160余条,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本次修订贯彻了现代化破产法理念,揭示破产法不单是程序法,还是市场经济退出基本法,以及防范 化解处置重大风险的重要制度工具。"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在接受证券 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在李曙光看来,本次修订草案既回应了实践需求和风险挑战,补齐了现行制度短板;又顺应了市场化、 法治化、国际化的破产法发展方向,为未来制度发展预留了接口。修订草案重点解决了运用破产程序意 愿低、破产程序执行难、金融机构等经营主体退出难等问题,并完善破产申请和受理、管理人、债务人 财产以及重整等制度,丰富了破产制度工具箱。 全面修改现行法律 破解实践难题 证券时报记者:本次修订草案新增和修改条款较多,您认为本次修订有哪些特点? 李曙光:关键是要做好行政处置与司法破产的衔接。在立法层面,正在制定的金融稳定法是防范、化 解、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