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捉妖”!
搜狐财经·2025-09-19 14:33
案件背景与涉案主体 - 磐某基金实控人毛某和姚某利用55个账户操纵代号"企鹅"的股票 涉及股权争夺战并于2020年9月成为该公司大股东 [2] - 为维持股价下跌 毛某和姚某在多地组建操盘团队 利用资金和持股优势集中交易操纵股价 [2] - 毛某和姚某曾因违规增持被证监会分别处罚1500万元 并在调查中销毁证据 [3] 操纵手段与资金结构 - 通过FOF基金和私募基金多层嵌套结构筹集资金 利用场外配资4.6亿元进行股价操纵 [3][8] - 配资资金由未取得资质的上海J公司和浙江T公司提供 以收取利息方式获利 [3] - 采用无痕式流动交易模式 一个账户仅匹配一台电脑和一张网卡 并通过单向指令传递规避侦查 [8][9] 司法侦破与审查过程 - 检察机关运用AI模型整合金融数据 穿透产品层、交易层和资金层 审查几十GB电子数据并形成20万字笔录 [8][9] - 通过资金流向穿透式审查 证明配资团伙实施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操盘团伙利用基金账户操纵股价 [9] - 2023年12月提起公诉 指控毛某和姚某操纵证券市场罪 李某和蒋某某非法经营罪 [9] 判决结果与法律影响 - 一审判决毛某、姚某和白某某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六个月 罚金150万至250万元 [12] - 李某、蒋某某和葛某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九个月 罚金100万至600万元 [12] - 二审于2024年4月维持原判 案件为最高检督办的三批24起私募基金犯罪重大案件之一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