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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寻求法庭颁令取消百能国际能源(08132)四名前董事的资格

公司法律程序 - 香港证监会寻求对百能国际能源控股四名前董事颁布取消资格令 包括前执行董事何俊杰 前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郑健鹏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元晶及刘崇达[1] - 法律程序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展开 涉及公司失去对四家内地主要营运附属公司控制权事件[1] - 前董事被指控未妥善监督内地附属公司 且未以公司最佳利益行事 导致无法综合入账并录得庞大财务亏损[1] 财务影响 - 因失去对四家内地主要附属公司控制权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不再将其综合入账[1] - 该事件导致公司在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录得1.84亿港元亏损[1] 历史违规行为 - 前董事何俊杰 杨元晶及刘崇达须对2014年通函中关于一家内地附属公司的不准确或误导性资料承担责任[1] 公司背景 - 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在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 曾用名为中油港燃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 - 公司及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成品油及甲基叔丁基醚贸易 以及电源和数据线的制造销售业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