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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捉妖”!量化私募跑路真相曝光 利用FOF进行场外配资、操纵市场
上海证券报·2025-09-19 17:35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实控人毛某、姚某及白某某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1][5] - 涉案人员利用FOF基金、私募基金进行场外配资并操纵一只代号为"企鹅"的股票,在被控制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1][4] -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AI模型工具整合分析FOF基金和私募基金结构数据,最终侦破案件,二审维持原判[5] 操纵市场具体手法 - 毛某、姚某在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期间,通过控制的55个账户交易"企鹅"股票,并于2020年9月成为该公司大股东,毛某受聘担任总经理[3] - 2020年底为维持"企鹅"股价,涉案人员在多地组建操盘团队,利用资金和持股优势,以大量集中交易等方式操纵股价[4] - 为筹集资金,毛某找到上海J公司和浙江T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资质情况下,通过FOF基金产品投资至其控制的私募产品的方式进行场外配资4.6亿元[4] 行业黑灰产业链模式 - 案件暴露出存在以FOF基金、私募基金形式提供资金的配资团伙、操纵团伙和实际操盘团队的黑灰产业链[6] - 私募配资模式多样,例如资金需求方通过设立"伪FOF"与"金主"合作,以投资顾问费等形式实现杠杆配资[6] - 配资团伙采取与证券公司融资业务同质的风控措施来保证资金安全,属于非法经营证券融资业务[6] 行业监管动态与趋势 - 监管部门近年来加大管理力度,例如发布新规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嵌套层级进行监督,并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7] - 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运作的情形,甚至有产品嵌套层级高达十层以虚增管理规模[7] - 行业正从量的增长迈向质的发展,监管"扶优限劣"趋势明确,伪私募和乱私募将加速出清[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