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盒挂人”网络暴力现象概述 - “开盒挂人”是一种通过非法获取并公开他人隐私信息,进而实施攻击和伤害的新型网络暴力 [1] - 被“开盒”者会遭遇网络上的侮辱谩骂、造谣诋毁,甚至在现实生活中受到陌生人轮番骚扰,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1] 受害者遭遇与影响 - 网络主播小玲(化名)在2023年12月被“开盒”,其身份证、家庭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被曝光在境外社交群组,导致她与家人收到大量骚扰信息和威胁,最终被迫搬家 [2] - 与小玲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多名女性“网红”,她们因被“开盒”而长期生活在不安与恐惧中,承受巨大压力 [2] - 被公开的个人信息如同“定时炸弹”,即使当下未受骚扰,也埋藏着长期安全隐患 [3] - 一旦信息被“开盒”并扩散,很难被彻底消除和恢复原状 [4] “开盒”信息范围与实施者动机 - “开盒”涉及的个人信息范围极广,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家庭住址、户籍、婚姻状况、社交账号、银行卡记录、房产车辆、工作信息、快递地址、开房记录、出行记录等 [5] - 仅凭一个名字,即可“开盒”一个人过去5年的所有个人信息 [5] - 实施者动机多样:部分人为满足精神需求与取乐,享受被关注的成就感;部分人为获取经济利益;部分人则为泄私愤 [6] 犯罪手法与利益链 - 周某等人活跃于境外社交平台,组建专门“开盒”的社交群组或“频道”,用于公开发布明星、“网红”及社会热点人物的个人信息,吸引大量用户关注 [5] - 周某通过境外社交平台账号非法查询、收集公民隐私信息,并通过代为查询或出租账号牟利,收费标准根据查询难度和信息数量在20元至200元不等 [7] - 2023年至2024年3月期间,周某、唐某等6人通过域外软件,非法收集、买卖、提供并公开了800余人的个人信息,相关浏览量超过400万次 [7] - 在“开盒”过程中,周某等人常附加侮辱性评语,并组织、煽动他人进行电话、短信骚扰 [6] 法律责任与司法判例 - 2024年4月30日,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主犯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000元 [8] - 检察机关同时以公益诉讼追究全部6名被告的民事责任 [8] - 2024年8月2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周某等人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10万元,认定其行为严重侵害不特定主体个人信息权益,破坏网络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9] - “开盒挂人”行为可能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寻衅滋事罪、侮辱诽谤罪等多种罪名,实施骚扰攻击等行为将从重处罚 [10] - 对于未成年人参与“开盒”,刑事责任年龄一般为16周岁,不满16周岁者不负刑责,但应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或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10] 执法行动与部门整治 - 公安部、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对此类乱象重拳出击,加大打击惩治力度 [11] - 2024年9月18日,公安部网安局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包括一起北京公安机关侦破的不法人员“开盒”网暴检察官的案件 [11] - 2025年4月,一起恶意“开盒”案件被报道后,2名出镜采访的办案检察官信息遭“开盒”,北京公安机关查明一个以王某为首的“查档”“开盒”违法犯罪团伙,已对其中7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1人予以教育训诫 [12] 平台责任与个人应对建议 - 互联网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利用算法、数据筛查等技术,对“开盒”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和过滤,一旦发现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如对发布者禁言、封禁等 [13] - 个人若发现自己的信息被“开盒”,应第一时间向互联网平台举报,同时可向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或到公安机关报案 [13]
一个名字可获取5年内所有个人信息,起底“开盒挂人”乱象
齐鲁晚报·2025-09-21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