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核心原则与目标 - 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正式启动,核心原则为“稳临床、保质量、防围标、反内卷”,首次将“反内卷”纳入核心原则 [1] - 规则调整旨在破解“唯低价”困境,营造公平、公正、健康的市场环境 [1] 价差控制锚点优化 - 优化价差控制“锚点”选择,不再简单选用最低报价,以防止个别企业报出异常低价“熔断”其他正常报价企业 [3] - 当“最低价”低于“入围均价的50%”时,将以“入围均价的50%”为价差控制锚点,模拟数据显示在最高与最低报价大于1.8倍的品种中,有1/4左右触发调高锚点,平均调高34%,最大调高170% [3] - 企业不得低于成本报价,对于低于“锚点价”的企业,要求其对报价合理性作出声明,解释具体成本构成 [3] - 此举有利于避免低价恶性竞争,防止价格战导致质量下降和企业生存空间受挤压 [4] 对不同规模企业的影响 - 规则优化对临床认可度高、品牌影响力强的大型企业更有利,因其可按品牌报量而更有优势,有利于保住原有市场份额,避免恶性竞争,可将精力投入到质量提升和研发创新 [5] - 对试图通过低价策略抢占市场的小药企,其发展空间将受到限制,倒逼企业更加注重药品质量和自身竞争力提升 [5] 新增复活机制 - 本次集采在以往“入围复活”基础上,新增“未入围复活”机会,以引导更多企业以适宜价格中选 [6] - “入围复活”规则允许入围但因超出1.8倍导致熔断的企业,自愿将报价下调至同品种未被熔断拟中选企业的最高报价即可复活 [6] - “未入围复活”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医院报量达到或超过该品种有医院报量的各厂牌平均报量、首轮报价不是最高价、自愿将价格下调至入围企业拟中选价格的水平,满足条件可获得中选资格但不参与选择供应省份 [6] - 复活规则极大提高了中选企业数量,吸引更多有实力企业留在场内,确保中标药品供应稳定性,更好满足临床需求 [6] 防范围标与串标行为 - 引入首告从宽机制,鼓励企业主动提供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证据,经查证属实可缩短失信纠正时限或从宽处理 [7] - 机制旨在有效瓦解围标企业的利益联盟,维护集采公平公正 [8] - 继续对关联企业投标进行约束,存在紧密关系的企业投标时视为1家,并加大围标行为打击力度,按最严格规定顶格处置 [8]
不再唯低价 药品集采首提反内卷
北京商报·2025-09-21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