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始终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监管部门的首位主责
北京商报·2025-09-22 16:26

金融风险防控成果 - 金融监管总局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首位主责,稳妥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坚决落实“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方针,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1] - 高风险机构数量和高风险资产规模较峰值大幅压降,在金融体系中占比较小,风险完全可控,相当部分省份已实现高风险中小机构“动态清零” [1] - 外资投行研究报告指出,近年来中国高风险金融资产规模大幅下降,且今后两年还将进一步下降,认为中国金融风险防控化解成效显著且风险可控 [1] 金融机构改革与治理 - 金融机构改革转型的总方向是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公司治理、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2] - 农信社改革过半省份组建省级法人机构,城商行改革重组有序实施,股份制银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保险、资管等机构加快回归本源 [2] - 2023、2024年中小银行数量的变化,主要是监管总局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精神,加大兼并重组力度的结果 [2] - 集中治理大股东操纵和内部人控制,清退违法违规股东超过3600个,依法处置一批不法金融集团 [2] - 坚决遏制脱实向虚,加强资金穿透监管,整治层层嵌套和空转套利,严格规范交叉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流向实体经济 [2] 房地产与地方债风险化解 - 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多措并举稳定融资,为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提供资金支持超过1.6万亿元 [3] - 租赁性住房贷款年均增长52% [3] - 牵头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项目贷款超过7万亿元,支持近2000万套住房建设交付 [3] - 支持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指导金融机构严守不新增隐债红线,依法合规对融资平台开展债务重组和置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