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玛特遇上“李鬼” 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权门店


公司知识产权保护 - 泡泡玛特注册商标产品遭遇仿冒侵权 涉案商品包括盲盒及毛绒挂件[1] - 侵权商品标注POPMART及THE MONSTERS标识 与正品高度相似但做工粗糙且无正规防伪标识[1] - 经商标权利人专业鉴定确认全部商品属于侵权 非法经营额共计2322元[1] 执法行动与处罚结果 - 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全部侵权商品并处以罚款[1] - 责令涉事商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查获商品依法集中销毁[1] - 对上游供应商线索进行追溯 涉案商户从网上非正规渠道购入侵权商品并以低于正品价格销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