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出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
海南日报·2025-09-22 09:46
《办法》明确,三亚鼓励和支持新建、改造、改建等多种合法模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新 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主要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适当筹集、建设少量三居 室、四居室房源,满足多元化住房租赁需求;项目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0平方米或30套(间),且项目中的 小户型要占到70%以上。 《办法》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合同期限一般应在1年以上,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需要符合的条 件包括:已与三亚市就业单位签订超过12个月的劳动合同且已缴纳6个月社保或个税;在三亚市无自有住 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50%等。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租金最高不得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 租金年增幅不得高于5%。家庭年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三亚市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倍的人群,在满 足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前提下,可按不超过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70%收取。 海南日报三亚9月21日电(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杰)9月21日,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获悉,《三亚 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8日起正式施行,旨在解决新市民、青 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