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私有化事项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5-09-23 04:25

核心观点 - 四川长虹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将被控股股东长虹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虹图投资通过计划安排方式私有化 收购除四川长虹所控制股份外的其他已发行普通股股份 私有化完成后长虹佳华将撤销香港联交所上市地位 [2] - 私有化对四川长虹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公司所持长虹佳华股份及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2][7] - 私有化主要因长虹佳华股价长期低于净资产 港股平台资本运作能力受限 上市优势难以体现 退市后可降低上市成本并借助集团资源探索新发展机会 [7] 长虹佳华基本情况 - 长虹佳华为四川长虹重要子公司 主要从事ICT产品、解决方案及数字智能综合服务业务 自2013年重组上市以来股份流通量、交投量、股价持续低迷 [4] - 长虹佳华已发行股份包括普通股1,454,652,000股和可转换优先股1,115,868,000股 可转换优先股可由持有人随时以1:1比例转换为普通股 享有同等分红权但无表决权 [4][5] - 四川长虹间接持有长虹佳华874,650,000股普通股(占普通股总股本60.13%)及1,115,868,000股可转换优先股(占可换股优先股100%) [5] 私有化交易架构 - 虹图投资将收购长虹佳华其他股东持有的580,002,000股普通股(占普通股股份总数39.87% 占已发行普通股及可转换优先股股份总数22.57%) [5] - 计划股东每股普通股可获得1.223港元现金对价 计划股份注销的同时长虹佳华将发行对应数目新股给要约人以保持整体股份数目一致 [5] - 长虹佳华与虹图投资已收到香港证监会针对《联合公告》的无异议函 并于2025年9月22日发布《联合公告》 [2][6] 私有化对公司及长虹佳华的影响 - 四川长虹目前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长虹佳华77.43%股权(含可转换优先股) 继续扩大持股比例无显著战略价值 [7] - 长虹佳华股价长期低于净资产 难以利用港股平台进行资本运作 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无法体现 [7][9] - 私有化后长虹佳华可降低上市相关成本 并借助长虹控股集团整体资源统筹探索新的发展机会 [7] 公司需同意事项及支持理由 - 需同意安健控股不会在私有化最后截止日前将可转换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 并豁免长虹佳华维持香港联交所上市地位的承诺 [8][11] - 需同意安健控股和香港长虹不会在最后截止日前转让所持长虹佳华股份 并作为普通股股东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投赞成票 [9][11] - 支持理由包括长虹佳华港股平台资本运作受限 公司无法通过上市地位实现理想退出 且受公众持股量规定限制优先股转换操作受限 [9] 私有化后续安排 - 私有化完成后长虹佳华仍为四川长虹控股子公司 要约人将成为关联方少数股东 [10] - 公司为长虹佳华提供的存量担保无需因私有化重复审议 因被担保人已提供足额反担保 新增担保需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 [10] - 若私有化生效时公司对长虹佳华存在存量或新增财务资助 需尽快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以满足上市规则要求 [10] 相关程序 - 公司已根据信息披露暂缓制度申请暂缓披露收到《函件》事项 并履行内部审批登记程序 [11]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2日审议通过私有化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19] - 关联董事柳江、衡国钰、杨金、侯宗太、段恩传回避表决 因私有化后虹图投资将成为关联方少数股东 [12][18] -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且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