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汇金金算盘货币市场基金2025年第九次收益支付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5-09-23 16:53
基金收益支付安排 - 收益在每个收益集中支付日起两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分红形式支付 [1] - 收益支付方式不包括红利再投,不存在收益结转基金份额的情况 [1] - 投资者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分配权益 [1] - 基金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累计实际收益为负时将缩减持有人份额 [1] 基金估值与收益计算方法 - 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每日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确认各类金融工具的暂估收益 [1] - 每万份基金暂估净收益和7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值存在差异,因银行存款估值以成本列示并按约定利率预提收益 [1] - 分红期末按累计收益除以累计份额确定实际分配的收益率,具体差异金额以官网展示为准 [1] 投资者收益处理规则 - 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其累计未支付收益不一并支付,将在月度分红时支付 [1] - 投资者解约情形下,管理人按当期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央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孰低原则进行收益分配 [1] 信息查询渠道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官方网站www.stocke.com.cn、客服电话95345及销售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了解信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