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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欧盟对中国乙醛酸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欧盟反倾销裁定 - 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乙醛酸产品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 征收57.3%反倾销税于新疆国林生产的乙醛酸产品[1] - 中国其他涉案公司被征收29.2%至124.9%不等的反倾销税 措施自公告日起生效并持续5年[1] 公司业务影响 - 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公司对欧盟乙醛酸出口营收占比仅3.5%和1.27% 整体占比显著偏低[1] - 反倾销措施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 因欧盟市场业务占比较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