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江铃汽车拟以债转股方式出资12.64亿元与福特共同向江铃福特(上海)实施增资
智通财经·2025-09-23 19:32

分销服务合作 - 公司委托福特汽车销售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为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皮卡提供全面分销服务 [1] - 分销服务覆盖公司生产的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福特品牌皮卡产品 [1] 子公司增资安排 - 公司与福特汽车按原持股比例共同对江铃福特(上海)增资 [1] - 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出资12.6378亿元 [1] - 福特汽车以现金方式出资12.1422亿元 [1] - 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保持51%不变 [1] 债务清偿结构 - 增资资金专项用于清偿江铃福特(上海)总负债 [1] - 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负债达22.96亿元 [1] - 其中对江铃汽车债务为14.7亿元 [1] 经营影响 - 交易安排有利于提升福特品牌乘用车和皮卡产品销量 [1] - 增资与债务清偿对公司利润总额不产生影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