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车门把手强制性国标要来了:发生事故时,外把手应能开启车门
贝壳财经·2025-09-24 17:48
政策制定背景 - 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制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 [1] 车门外把手技术要求 - 车辆每个车门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外把手 [1] - 发生动力电池热事件等事故后非碰撞侧车门应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车门外把手开启车门 [1] - 车门外把手应位于车门的阴影区之内或临近阴影区的车门或车门框架附近 [1] 车门内把手技术要求 - 每个车门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内把手应能在不借助外部工具的情况下通过其释放门锁并开启车门 [2] - 若装备电动式车门内把手应同时配备具有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内把手作为机械应急车门内把手 [2] 车辆产品说明书要求 - 车辆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包含车门把手的使用说明至少包括车门把手的位置及操作说明以及特殊情况下车门把手的使用方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