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与目标 - 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旨在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创新丰富数字消费场景,促进数字消费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激发社会经济活力[1] - 政策聚焦供需两侧协同发力,提出四方面共14项任务举措,以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1] 丰富数字消费供给 - 扩大数字产品消费,提升数字服务消费,创新数字内容消费,拓展数字消费渠道,以数字消费新供给激发消费新需求[1] - 增加人工智能终端产品有效供给,包括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释放消费潜力,丰富消费者选择[2] 培育数字消费经营主体 - 提升数字消费企业创新能力,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支持数字消费企业发展壮大,增强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1] - 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为数字产品消费市场注入动力[2]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 - 打造数字消费平台载体,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强化要素投入保障,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构建高效协同的数字消费生态体系[1] - 推动智慧物流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有序发展无人机支线运输和末端配送业务,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2] - 加强智能取餐柜、快递柜等配送终端建设,在研发创新、新品准入、产品试用等方面给予支持[2] - 鼓励各地升级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加强县乡村网点数字化改造,引导电商平台加强履约一体化体系建设,联合实体店提升末端配送数字化、智能化水平[2] - 无人配送作为智慧物流建设关键一环,无人机在支线运输中能突破地理限制,缩短运输时间,在末端配送可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提升消费者体验[3] 营造数字消费环境 - 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推动国际交流合作,促进规范健康发展,统筹促进与规范、国内与国际,以更优环境推动数字消费高质量发展[1] - 要求有关单位充分认识数字消费在推动消费升级、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政策保障,健全长效促进机制[3]
扩大多元化供给 八部门联合发文大力发展数字消费
证券日报·2025-09-25 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