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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九月果飘香,神州万里好丰景。
中国食品网·2025-09-24 17:32

事件概述 - 2008年河北省饶阳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重大西红柿种子纠纷案 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51,880元 [1][2][3] - 该事件是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涉农纠纷维权中挽回经济损失数额最大的一次 [1] - 纠纷涉及跨区域数百户农民和500多亩菜田 经过三个多月的艰苦调解工作完成 [2][3] 事件背景与处理 - 2008年5月 饶阳县消协陆续接到本县及冀州 献县等地菜农投诉 反映购买的新品种西红柿种子与说明书不符 植株长出2-3穗果后自然封顶 [3] - 饶阳县工商局高度重视 局长李建国连夜召开局长办公会 启动重大维权案件应急预案 成立由局长任总指挥的调解工作组 [3] - 工作组首先深入田间固定证据 与经营者反复协商后达成每亩赔偿1500元的意向 [3] 调解过程与结果 - 工作组向经营者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并帮助其向东北某育种基地三次交涉 最终使育种基地承担相应责任 [3] - 采取灵活分期赔付方式 分十几批完成赔偿 坚持公开赔偿标准和当事人名单 [3] - 具体理赔情况:饶阳县290.26亩赔偿435,390元 冀州市87.7亩赔偿87,700元 肃宁县37.65亩赔偿45,180元 献县77.74亩赔偿93,720元 清苑县47.1亩赔偿56,520元 总计601.3亩赔偿751,880元 [3] 社会影响 - 该事件受到当地党委 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高度赞誉 河北电视台等国家省市媒体作了专题宣传报道 [1][2] - 农民获得赔偿后深受感动 称赞饶阳工商局是"农民的保护神"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