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与总体要求 - 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旨在发挥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扩大数字消费多元化供给,创新和丰富数字消费场景 [1] - 政策总体要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数字消费更高水平供需动态平衡,激发和增强社会经济活力 [4] - 指导意见聚焦供需两侧协同发力,从4个方面提出了14项具体任务举措 [1] 丰富数字消费领域供给 - 扩大数字产品消费,鼓励企业加速研发创新,释放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桌面级3D打印设备等新产品消费潜力 [5] - 提升数字服务消费,鼓励运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信息技术打造沉浸式、体验式的多元化消费场景,并开展"人工智能+消费"案例推荐工作 [5] - 创新数字内容消费,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鼓励运用元宇宙、文生和图生视频大模型等技术创新表现形态,推出更多数字文创 [6] - 拓展数字消费渠道,发展智慧零售,支持即时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并鼓励电商平台加大对产品定制生产、数智供应链等方向的投入 [7] 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 - 提升数字消费企业创新能力,强化相关基础技术研发,支持建立产学研创新联合体,并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8] - 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发展,优化全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开展电子商务惠民惠企活动,并实施"数商兴农"等工程培育县域数字消费龙头企业 [8] 优化数字消费支撑体系 - 打造数字消费平台载体,鼓励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丰富数字消费供给,加快建设智慧街区、智慧门店等数字化载体 [9] - 完善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智慧物流建设,鼓励有序发展无人机支线运输和末端配送业务,加快研究制定自动配送车、无人机等相关标准 [9] - 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加快拓展数字人民币受理覆盖面和应用场景,引导银行、支付机构提升移动支付各环节的友好度和便利性 [10] - 强化要素投入保障,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场馆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并鼓励地方制定数字消费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在落户政策、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 [10] - 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数字消费领域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并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消费项目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融资 [11][12] 营造数字消费良好环境 - 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指导开展"全国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等线上线下融合促消费活动,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出数字消费券、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等优惠措施 [13] - 推动国际交流合作,鼓励中外企业高质量开展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数字教育等领域合作,加强"丝路电商"互利共赢机制建设 [13] - 促进规范健康发展,支持企业、行业组织加强数字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制定,探索"大数据+信用"智慧监管模式,并建立健全反映数字消费规模、结构的监测分析体系 [14]
八部门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共创数字时代美好生活的指导意见》
第一财经·2025-09-24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