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润汇食品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被罚5万元
齐鲁晚报·2025-09-25 09:01

公司违规事实与处罚 - 广东润汇食品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在鉴江高州市潘州街道回水庵对出河段非法取水,被高州市水务局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1] - 非法取水行为发生于2023年1月至2025年7月13日期间,取水用途为生猪屠宰作业 [1] - 经查,公司日取水量约为190立方米 [1] 调查与数据依据 - 水务局调查调取了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及高州粤海水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用水数据 [1] - 数据显示,在调查期间内,公司污水排放量为375,696立方米,自来水使用量为186,065立方米,两者差额约为189,631立方米 [1] - 水务部门认定,该差额水量主要来源于非法抽取的河水 [1] 处罚法律依据与裁量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并参照《广东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水资源类)》第1项规定 [2] - 鉴于其日取地表水量在100立方米以上200立方米以下,符合“处四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的量罚范围,最终被处以5万元罚款 [2] 公司基本信息 - 广东润汇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9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李祖光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46.787385万元,注册地址位于高州市南关街172号 [2] - 公司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是高州市高晟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

广东润汇食品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被罚5万元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