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行链盟】港交所并购上市核心要点
搜狐财经·2025-09-26 08:54

反向收购的认定与监管 - 反向收购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并注入自身资产以间接实现上市的行为[2] - 若交易导致新注入业务规模远超原公司、原业务大幅缩减或收购代价导致控制权变更,可能被认定为反向收购[3] - 被认定为反向收购需满足新上市条件,包括符合IPO财务资格测试、具备至少3个会计年度营业记录、公众持股量不低于25%以及控股股东36个月股份锁定期[3] 要约收购的核心规则 - 收购方持股比例超过目标公司已发行股本30%时触发强制要约义务[3] - 要约价格取收购前6个月内最高收购价或前30个交易日平均收市价90%中的较高者[3] - 控制权变更通常需提出全面要约,部分要约需证明不会导致公司退市且符合股东利益[3] 信息披露与停牌复牌要求 - 关键披露节点包括控制权变更、重大资产注入、关联交易细节及财务影响[5] - 若未公开信息可能影响股价需申请停牌,复牌需公布足够信息供市场评估或交易已终止[5] 公众持股与股东分布要求 - 上市后公众持股比例一般需维持25%,市值超100亿港元可申请降至15%[3][5] - 需至少300名公众股东且单一最大公众股东持股不超过50%[5] - 因并购导致公众持股不足需暂停交易并制定补救计划[5] 关联交易与独立性要求 - 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股东批准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证明交易公平合理[5] - 上市公司需保持业务、资产、财务、机构及人员独立性,避免过度依赖关联方[5] SPAC并购上市规则 - SPAC上市需募资至少10亿港元,发起人需具备经验且仅限专业投资者认购[5] - De-SPAC并购目标需符合主板IPO标准,公众持股不低于25%,发起人股份锁定期12个月[5] 监管审批与合规 - 交易若涉及香港境内市场份额超25%需向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申报[5] - 金融、医疗、能源等行业并购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5] - 涉及关键基础设施、数据安全等领域的交易可能触发国家安全审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