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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行链盟】港交所IPO中基石与锚定投资者的区别
搜狐财经·2025-09-26 09:09

定义与核心定位 - 基石投资者是港交所IPO中官方认可的制度性安排,在IPO启动前已明确承诺以发行价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机构投资者,核心目的是通过知名机构背书传递投资价值信号,增强投资者信心 [2] - 锚定投资者并非港交所官方定义的术语,是市场实践中的俗称,本质是在簿记建档阶段早期下单的大型机构投资者,帮助承销商确定发行价区间并为IPO造势 [3] 参与阶段与流程 - 基石投资者通常在IPO启动前(招股书发布前或同步)已确定,是IPO发行的前提条件之一,需与发行人、承销商签署正式协议并公开承诺认购条款 [6] - 锚定投资者多在簿记建档阶段初期(如招股书发布后、路演期间)下单,甚至可能在定价日前几日集中入场,无固定协议,操作更灵活 [6] 锁定期与股份限制 - 基石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有强制锁定期,根据港交所规则需锁定至少6个月(自上市日起计算),防止短期抛售影响股价 [4] - 基石投资者在部分案例中可能自愿延长锁定期至12个月,或承诺不参与上市后6个月内的增发 [7] - 锚定投资者无强制锁定期,除非特别约定,其股份通常与普通IPO投资者一样上市后即可交易,部分可能与发行人协商自愿锁定但属个案 [8] 信息披露要求 - 基石投资者必须公开披露,招股书需详细披露投资者背景、认购金额、股份锁定期等信息,港交所要求其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以避免利益输送 [9][10] - 锚定投资者无强制披露要求,是否公开取决于发行人或承销商意愿,市场仅能通过上市后的权益披露间接获悉其持股情况 [9][10] 市场功能差异 - 基石投资者核心功能是信用背书和认购托底,通过知名机构参与证明新股投资价值,锁定部分发行份额降低IPO认购不足风险,其参与可能间接影响发行价 [10] - 锚定投资者核心功能是定价辅助和市场预热,早期大额认购可帮助承销商判断市场需求,释放大型机构入场信号营造IPO热度,其资金可快速进入市场提升发行成功率 [10] 典型案例与投资者类型 - 基石投资者案例:某中概股回港二次上市引入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贝莱德作为基石,认购占比30%,招股书明确披露其名称及6个月锁定期 [10] - 锚定投资者案例:某新经济公司IPO路演期间,承销商邀请数家对冲基金作为锚定投资者,首日即认购15%发行额度,推动发行价定于区间高端 [10] - 基石投资者类型多为长期机构如主权基金、大型资管公司,而锚定投资者多为短期交易型机构如对冲基金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