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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措施》
第一财经资讯·2025-09-26 15:36

政策支持措施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和算法券以降低企业治数用数成本 [1]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和平台企业构建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并对提供普惠便利数据服务的企业及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予以重点支持 [1] - 鼓励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依托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开展数据资源登记 [1] 算力基础设施构建 - 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持续优化热点应用区域需求保障 [1] -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全国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打造集监测、调度、供给、安全于一体的新型算力网基础设施 [1] - 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 [1] 金融支持体系 -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结合数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提供金融服务 [2] -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 [2] - 鼓励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并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合作为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2] - 促进银企对接,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质数创企业项目,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2] 企业培育与遴选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创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2] - 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有针对性提供培育政策和精准服务 [2] - 组建涵盖多方专业人员的数创企业专业化遴选培育组,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