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第一财经·2025-09-26 17:39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1] - 该政策旨在促进新能源汽车贸易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制定 [1] - 政策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 管理范围与商品界定 - 政策管理对象为货物名称为“仅装有驱动电动机的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车辆” [1] - 该商品对应的参考海关商品编号为8703801090 [1] 执行与操作细则 - 申报出口资质的企业条件、管理方式、申报程序、出口许可证申领与发放等,依照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 - 海关对出口纯电动乘用车的检验以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为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