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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最新部署!
证券时报·2025-09-26 18:20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通过十大举措系统性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其成长为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以发展新质生产力 [1][4] 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将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4] -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机制,组建涵盖多方专业人员的培育组 [4] 强化多维用数保障 - 鼓励地方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支持数创企业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公平参与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探索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模式以满足早期用数需求 [5]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以降低治数用数成本,并支持龙头企业构建产业链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普惠性数据产品 [6] - 鼓励数创企业依托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开展数据资源登记 [6] 强化算力资源供给支撑 -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推动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打造集监测、调度、弹性供给、安全于一体的新型基础设施 [2][6] - 引导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的算力服务,降低使用门槛 [2][6] 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 鼓励国有企业、龙头企业推进联合创新,开放共享创新资源,加快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强化产业链融通创新 [7] - 支持地方在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依托数字产业集群吸引创新资源集聚 [7] 完善成果转化机制 - 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以企业为主导、需求为牵引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果转化机制 [7][8] - 支持地方建设专业化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提供项目遴选、验证评估、中试熟化等公益性服务,并探索“首购首用”政策帮助开拓市场 [8] 强化场景和机会供给 - 支持地方结合城市数字化转型、数字产业集群建设等工作,挖掘技术应用、服务支撑、数据赋能新场景,加大应用场景和机会清单开放供给 [8] - 鼓励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开放场景,为数创企业提供测试、展示、应用机会,并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企业的培育 [8] 强化企业出海服务 - 加大数字经济领域国际合作力度,加强对国际标准、数据政策的研究与对接,为企业提供政策保障 [9] - 支持数创企业参加国际展览活动,依托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等平台展示创新成果,鼓励产业链协同出海拓展海外市场 [9][10] 优化投融资服务 - 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机制,探索将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 [2][10] - 鼓励地方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模型,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10] 建立开放包容审慎的创新环境 - 探索推行“沙盒监管”模式,分级分类制定规则,鼓励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先行先试 [11] - 规范涉企检查,推进精准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干扰,探索柔性执法机制处理首次轻微违规问题 [11][12]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优化数字经济学科专业设置,推动数字人才梯队建设 [12] - 探索建立企业数字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健全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端人才在产学研间有序流动,并加强人才综合服务保障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