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银行间债市回购业务全面放开,中国债市高水平开放再迈关键一步
第一财经·2025-09-26 21:11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全面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回购业务给所有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机构 [1] -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为已开展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设置了12个月的过渡期以平稳切换至新业务模式 [5] 市场背景与需求 - 中国债券市场是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截至2025年8月末,市场余额达192万亿元人民币 [2] - 2025年1-8月,债券发行规模超59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债券净融资11.8万亿元人民币,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44.5% [2] - 随着境外机构投资者持债规模不断扩大,其通过债券回购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与日俱增 [1][3] - 截至2025年8月末,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在华持债约4万亿元人民币 [2] 国际化进展与吸引力 - 中国债券已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富时罗素三大国际债券指数 [2] - 在富时罗素全球国债指数中占比升至全球第二,在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中占比升至全球第三,均超纳入时的预计占比 [2] - 2025年1-8月,境外机构债券现券成交规模约11.8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债券通”北向通规模达7.2万亿元人民币 [2] - “互换通”累计成交1.5万多笔,累计成交名义本金约8.2万亿元人民币,当前成交规模较上线初期增长9倍多 [2] 业务规则与操作模式 - 参与主体范围涵盖所有境外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境外中央银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 [4] - 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提供相关服务,但需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4][5] - 新规采用国际市场主流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模式,权责关系更清晰,违约处置更便利,更符合境外机构交易习惯 [5] - 此前中国质押式回购未将标的债券过户,而是冻结在正回购方,与国际主流模式存在差异 [5] 对市场与香港的影响 - 业务开放提供了灵活高效的流动性管理与风险管理渠道,将进一步拓展中国债市的广度与深度 [3] - 支持通过“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参与,将促进在岸与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3] - 此举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注入新动力,助力巩固其地位,并提升人民币在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力与影响力 [3] - 2025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已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离岸债券回购业务,6月香港金管局进一步优化相关安排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