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事关中国债券市场
中国证券报·2025-09-26 21:21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政策支持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业务 [1][3] - 政策旨在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1] 市场影响与意义 - 债券回购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之一,2025年1—8月中国债券回购交易规模累计达148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5.2% [2] - 新规将大幅拓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获取人民币流动性的渠道,满足其流动性管理需求 [2] - 此举有助于提升人民币资产在全球资本市场中的吸引力,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和国际化进程 [2] 适用投资者范围 - 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 [3] - 亦包括境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3] - 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 [3] 业务实施细节 -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 [4] - 为便利平稳过渡,已开展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过渡期内(自公告实施之日起12个月)仍可按照原模式开展交易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