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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力挺!境外机构均可参与债券回购 交易方式与国际接轨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9-26 21:32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所有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3] - 政策旨在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3] - 支持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 [3] 政策覆盖的投资者范围 - 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 [4] - 包括境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4] - 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服务 [4] 业务模式与国际接轨 -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权责关系更清晰、违约处置更便利 [6] - 为已开展业务的机构设置1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仍可按原模式交易 [6] - 新机制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大便利 [7] 交易与额度管理机制 - 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初期与做市商开展债券回购交易 [8] - 做市商将从"债券通"做市表现优秀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遴选 [8] - 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管理 [8] 市场背景与影响 - 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3][9] - 全球前一百大资产管理机构中,已有80余家进入中国债券市场 [9] - 境外机构持债规模较债券通开通前增长了近4倍,总持债规模约3.9万亿元人民币 [9] 配套措施与战略意义 - 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是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的四项加快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的重磅举措之一 [9][10] - 其他举措包括将互换通每日交易净限额从200亿元提高至450亿元,在香港市场提供更多离岸人民币国债等 [10] - 政策有利于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