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公告,支持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2] - 政策旨在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需求,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2] - 该政策是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的加快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的四项重磅举措中的第一项 [7] 政策覆盖范围与市场背景 - 政策覆盖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 [2] - 境外机构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央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养老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及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2] - 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1][6] - 全球前一百大资产管理机构中已有80余家进入中国债券市场 [6] 业务模式创新与国际接轨 -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区别于原有的质押式回购模式 [3][4] - 新机制权责关系更清晰、违约处置更便利,更符合境外投资者交易习惯,有利于提升市场整体流动性 [3] - 为平稳过渡,已开展业务的机构在公告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仍可按原模式交易 [3] 实施与监管框架 - 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业务的境外投资者初期与做市商交易,做市商将从表现优秀的一级交易商中遴选 [5] - 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境外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管理 [6] - 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和穿透式监管 [5] 政策联动与战略意义 - 政策是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的一揽子举措的一部分,其他措施包括扩充互换通报价商并提高每日交易净限额至450亿元、在港提供更多离岸人民币国债、推动人民币国债期货在港上市 [7] - 中国人民银行正推动中国内地债券成为香港及全球市场广泛接受的合格担保品 [7] - 此举有助于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 [2][6]
三部门发文力挺!境外机构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交易方式与国际接轨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9-26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