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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者迎利好,央行、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9-26 21:59

政策发布与核心内容 - 跨境债券回购业务于9月26日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告推出 [1] - 政策支持所有已进入内地在岸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参与在岸债券回购业务 [1] - 境外机构可通过在岸债券回购业务获得人民币流动性并汇出境外使用 [1] 政策目标与市场影响 - 该措施将为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提供更稳定的流动性并有效降低人民币融资成本 [1] - 业务有助于提升在岸债券的国际吸引力并增强人民币在国际市场的投融资功能 [1] - 业务推出有助于提升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流动性及境外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的意愿 [2] 操作模式与过渡安排 - 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 [2] - 已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享有12个月过渡期可按原模式交易 [2] 风险管控与业务定位 - 政策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加强设计以实现资金闭环管理 [2] - 政策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和监测 [2] - 跨境回购和离岸人民币回购业务相辅相成可满足离岸投资者资产配置和流动性管理需求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