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银行间债市回购业务全面放开 中国债市高水平开放再迈关键一步
第一财经·2025-09-26 22:47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全面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回购业务给所有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机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 - 此次开放将采用国际市场通行的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模式,以符合境外机构交易习惯,并为已开展业务的机构设置12个月的过渡期以平稳切换 [5] - 政策明确了参与主体范围,涵盖境外中央银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 [4] 市场背景与需求 - 中国债券市场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债券市场,截至2025年8月末,市场余额达192万亿元人民币,2025年1-8月债券发行规模超59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 [2] - 债券净融资11.8万亿元人民币,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44.5%,是实体经济融资的第二大渠道 [2] - 境外机构持债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25年8月末,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在华持债约4万亿元人民币,对通过债券回购进行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与日俱增 [1][2] 市场国际化与吸引力 - 中国债券已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富时罗素三大国际债券指数,在富时罗素全球国债指数中占比升至全球第二,在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中占比升至全球第三 [2] - 2025年1-8月,境外机构债券现券成交规模约11.8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债券通”北向通规模达7.2万亿元人民币 [2] - “互换通”自推出以来累计成交1.5万多笔,累计成交名义本金约8.2万亿元人民币,当前成交规模较上线初期增长9倍多 [2] 业务规则与操作安排 - 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际市场主流的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模式,权责关系更清晰,违约处置更便利 [5] - 通过“债券通”开展回购的境外机构,在初期需与做市商进行交易,做市商将从表现优秀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遴选 [6] - 在额度管理上,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统一框架,境外机构正回购余额参照银行间债市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管理 [6] 政策意义与影响 - 业务开放为境外机构提供了灵活高效的流动性管理与风险管理渠道,其机制与国际主流回购实践接轨,将进一步拓展中国债券市场的广度与深度 [3] - 此次开放支持通过“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参与,将促进在岸与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助力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3] - 业内专家认为,此举回应了境外机构的实际需求,通过完善规则和强化监管保障了市场稳定,将进一步提升中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吸引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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