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馥莉,被驳回!
证券时报·2025-09-26 23:42

案件最新判决结果 - 香港高等法院驳回被告人宗馥莉方提出的上诉许可申请,维持原判 [1] - 原裁决于2025年8月1日作出,内容包括禁止宗馥莉从建浩创投有限公司的香港汇丰银行账户提款或转移资产,并要求其披露账户余额、资产去向及完整账目 [1] - 法院批准暂时搁置披露令,宗馥莉方在向上诉法院重新申请上诉许可期间,可暂不披露汇丰账户信息 [3] 上诉理由与法院驳回依据 - 宗馥莉方提出五项上诉理由,包括质疑香港《高等法院条例》第21M条的适用性、认为原告应先向内地法院申请救济、否认原告存在可争辩的信托或财产权益等 [2] - 香港高院法官对五项上诉理由逐一驳回,并坚持认为本案是一个"严重的待审判和充分的争论案例" [2] - 被告于2025年8月15日申请上诉许可,原告于2025年9月1日提交反对书面陈词,被告于2025年9月8日提交答辩书 [2] 案件关键时间点与指令 - 香港法院要求若在2024年2月2日或之后账户资产转至第三方,被告需交代相关资料 [1] - 资产冻结令旨在支持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诉讼,不影响杭州法院对案件实质的审理 [2] - 披露令的目的是确保资产保全令的有效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