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首付款提取范围扩大至二手房,将于下月发布实施
南方都市报·2025-09-26 23:55
政策核心调整 - 东莞市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旨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并减轻缴存人贷款压力 [1] - 首套房和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150万元 [1] - 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但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上限 [1] - 供收比核定仅计算公积金贷款部分,组合贷款、消费贷、车贷及担保等不纳入计算 [3] 贷款额度变化 - 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从120万元调整为150万元 [2] - 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大幅提高至150万元 [2] 提取政策扩展 - 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适用范围从预售新建商品住房扩展至现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 [2][4] - 具体操作指引将于2025年10月发布实施 [2][4] 套数认定规则 -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套住房认定范围调整为拟购房屋所在镇街(园区),且需满足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 [3] - 此规则不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 [3] 政策执行细节 -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通过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标识判定 [3] - 贷款额度上浮情形不可累加,上浮后总额度不得超过规定上限 [3] - 新政自2025年9月26日起通过公积金业务系统提交审核的贷款开始执行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