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目标 - 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 推动涌现更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1] - 数创企业被定义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实践主体 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 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创新、数据价值创新为核心驱动力 [2] 企业遴选与培育机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数据局牵头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 每年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并实行动态调整 [2] - 组建涵盖相关部门、地方、企业、科研院所、投资机构等各类专业人员的专业化遴选培育组 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培育机制 [2] - 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 有针对性提供培育政策和精准服务 [2] 数据要素支持与成本降低 - 鼓励地方加快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和应用创新生态 促进公共数据可持续供给及开发利用 [2] - 支持数创企业公平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探索以成本共担、收益共享方式保障早期用数需求 [2] -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和算法券以降低治数用数成本 [3] - 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构建产业链数据服务平台 开发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 [3] 创新能力提升与成果转化 - 鼓励地方在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方面对数创企业提供支持 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 [4] - 依托数字产业集群建设 吸引创新资源集聚 打造有利于数创企业发展的创新生态 [4] - 探索建立数创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新服务的首购首用专项政策 帮助开拓首市场 [4] - 通过推荐目录、路演推介、应用大赛等方式促进成果供需对接 [4] 场景开放与要素协同 - 引导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推进场景开放 为数创企业提供测试、展示、应用机会 [4] - 以场景和行业痛点为牵引 强化算力、数据等要素协同 加强对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等数创企业培育 [4] 投融资服务优化 - 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 [5] - 强化创投资金引导 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 探索将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 [5] - 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 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 [5] - 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合作 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促进银企对接 推荐优质项目 [5] -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1][5]
六部门出台若干措施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 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中国证券报·2025-09-27 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