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债市“磁吸力”持续释放
贝壳财经·2025-09-27 10:27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央行、证监会及外汇局联合发布新规,允许所有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旨在提升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并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2][3][6] 政策开放内容 - 新规覆盖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 [3] - 业务开放采用国际市场主流回购模式,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规则与国际惯例接轨 [7] - 为保障平稳过渡,已开展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享有12个月过渡期,期间可按原模式交易 [7] 市场影响与意义 - 此举是构建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拓展了人民币债券的应用场景 [3] - 回购交易是国际广泛应用的流动性管理工具,新规无缝衔接境内外市场,为投资者创造便利 [4] - 业务开放丰富了境外投资者的流动性管理"工具箱",有助于减少投资组合波动、拓宽融资渠道并控制资金成本 [4] 市场现状与数据 - 截至今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4] - 中国债券已被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富时罗素三大国际债券指数 [4] - 境外投资者对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人民币债券的持有规模持续增长,流动性管理需求日益增强 [4] 监管与风险控制 - 监管部门将加强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 [7] - 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和监测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