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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报送涉税信息
南方都市报·2025-09-28 12:25

政策核心与目标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从10月1日起首次正式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政策旨在提升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并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以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1] 适用范围与报送要求 - 报送主体为互联网平台企业而非入驻商家或个人,覆盖范围广泛,包括网络商品销售、网络直播、网络货运、灵活用工、教育、医疗、旅行等服务平台,以及提供聚合服务或小程序基础架构服务的平台 [2][4] - 平台企业需按季度报送信息,在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一季度的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 [2] - 需要报送的信息主要包括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基本信息、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收入信息、以及网络主播与合作方的涉税信息 [2] 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影响与要求 - 平台内经营者(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品等法定豁免情形外)需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3] - 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超过10万元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且同一经营者在不同网店的交易额需合并计算 [3] - 平台内经营者应如实汇总在各平台及线下渠道取得的全部销售收入进行纳税申报,不得通过变更经营主体、关联交易等方式违规分拆收入以偷逃税款 [5] 对纳税人税负的实际影响 - 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收负担不会因信息报送而增加 [6] - 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元的商户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年综合所得不超12万元的平台从业人员在享受扣除后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6] - 政策主要影响此前存在隐匿收入情况的经营者,其税负将回归正常水平,而对绝大多数平台商家及外卖、快递、网约车司机等从业人员没有影响 [6] 违规处罚与监管强化 - 平台企业未按规定期限报送、瞒报谎报漏报、或拒绝报送涉税信息,将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 [7] - 年度内2次以上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的,税务机关可向社会公示 [7] - 政策实施将促进平台内经营者收入信息显性化,从源头防范违法行为,有助于促进税负公平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