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5-09-29 10:02
政策核心 -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 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2] - 债券回购是金融机构间以债券为标的的短期资金融通行为 是国际广泛应用流动性管理工具 [2] 政策适用范围 - 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 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投资者 [2] - 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将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 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 [2] 市场开放进程 -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5年起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 [2] - 2015年起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 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2] - 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回购业务 [2] 市场现状 - 截至2025年8月末 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 [2] - 境外机构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