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特纸(600235.SH):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框架协议》

核心交易概述 - 公司及控股股东民丰集团位于嘉兴市城市更新项目拟征收范围内,与南湖区政府、市产业集团签署《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框架协议》[1] - 公司被征收标的物获得的各项征收补偿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7,962.68万元[1] - 补偿总金额中包含887.93万元代收其他公司房屋征收补偿款,公司将在收到后转付[1] 交易相关方与性质 - 民丰集团作为共同被征收方列入协议,市产业集团作为协议义务协调方列入协议[1]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 征收资产范围 - 征收涉及民丰(二期)、罗伯特普瑞克大楼、民丰工会大楼、1923、民丰大礼堂、民丰厂水泵站地块上的房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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