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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实施在即
搜狐财经·2025-09-29 21:30

新税收规定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从事外卖、快递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无需报送收入信息,税负不会增加 [1]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借机向从业人员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4] 个人所得税影响 - 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扣除20%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 [2] - 新计税方式相比原方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适用预扣率更低,月收入6250元以下无需预扣税款 [3] - 年收入12万元以下从业人员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影响 - 从业人员自平台取得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4] - 从业人员不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收负担进一步减轻 [4] 计税方法优势 - 累计预扣法已在工资薪金所得、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中广泛使用 [3] - 该方法被证实便捷高效且能较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 [3] - 新规适用于平台从业人员可大幅减轻其预扣预缴税款负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