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国际通行规则 上海推进自贸离岸债高质量发展
上海证券报·2025-09-30 01:46

政策核心目标 - 政策旨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债券产品,遵循"两头在外"原则,对标国际通行规则 [1] - 目标是加快市场发展,拓宽中国企业"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地区的融资渠道 [1] - 发展自贸离岸债是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八项举措之一,将进一步夯实上海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枢纽地位 [1] 市场参与主体 - 发行主体范围广泛,包括境外注册的金融及非金融企业、非法人组织、主权机构、国际组织以及境内企业的海外子公司(含SPV) [2] - 投资主体涵盖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各类机构、主权财富基金、非法人产品以及境内企业的海外分子公司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 [2] 产品与资金管理规则 - 政策鼓励使用人民币,同时兼容满足发行主体需要的外币 [3] - 募集资金用途需符合管理规定,按"两头在外"原则主要用于支持海外项目融资,资金可自由汇出境外或在自贸区内存放使用 [3] - 若募集资金归集后拟投向境内使用,需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办理资金跨境事宜 [3] 信息披露与监管框架 - 发行主体应严格按照国际惯例和募集说明书约定进行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披露 [3] - 监管机构将建立健全监测分析机制,要求登记托管及承销机构及时报送信息,并履行反洗钱等合规责任 [3] - 政策可根据情势变化调整优化,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拓展发行主体、投资主体和承销机构范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