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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在即:月收入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类“小哥”无需预扣税款
凤凰网·2025-09-30 07:15

新税收政策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 [1] - 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则无需报送收入信息 [1] - 政策实施不会增加各类"小哥"、家政人员的税收负担,不影响其日常工作与收入 [1]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新规 - 对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扣除20%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 [1] - 新方法相比传统劳务报酬预缴方法(按次扣除800元或20%费用后按20%-40%三级累进预扣率)扣除金额更高且预扣率更低 [2] - 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年收入12万元以下者在扣除各项费用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2] - 累计预扣法已在工资薪金所得等领域广泛使用,此次扩展至平台从业人员可大幅减轻其预缴税款负担 [2] 增值税及平台义务规定 - 平台从业人员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无需按次申报 [3] - 互联网平台企业必须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不得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或额外收取费用 [3]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以保护从业人员权益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3]